永利APP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名称
    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学校对各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二)项目面向
    全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但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普通教育工作者。其中,兴湘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任课教师或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承担。
    3.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由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申报。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其他项目:由各专业(类)教指委和相关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推荐的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或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推荐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按照组织申报单位的要求执行。
    (三)研究范围
    2017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2.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专业的建设、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等。
    3.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教育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
    7.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8.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9.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等。
    (四)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2.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3.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4.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 加强教学管理。
    (五) 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永利APP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六)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教育厅今后不再单独安排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除公共英语项目外,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其中,学校每个项目资助0.5万元所有申请项目的项目主持人需取得所在单位的经费资助承诺(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0.5万元),项目推荐单位在保证按照标准提供经费资助的前提下,限额进行推荐
    1.普通教育项目每个院(系、部)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每个相关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继续教育学院、兴湘学院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2项(含2项)。
    2. 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统一推荐,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含3项)。
    3. 其他项目(含教指委、学会和创新创业就业相关项目)的项目推荐数按照组织申报的要求执行。
    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但不按要求落实经费的,由学校从划拨给申报单位的有关专项经费中扣减,并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的申报资格。
    (七)申报及评审
    1.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 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3. 申请人需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遴选后确定各项目资助经费及经费来源,按推荐限额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项目推荐限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兴湘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后报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评审专家统一把关。学校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公共英语项目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
4.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与成果填报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为2016年立项的项目(附件8),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将检查结论上报省教育厅,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项目主持人应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2,请注意与上学期下发的工作预通知的表格样式有差别,请重新下载填写)、成果统计表(附件7)及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为2013年以前(含2013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2014年、2015年立项且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附件8)。其中,2013年以前(含2013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请注意与上学期下发的工作预通知的表格样式有差别,请重新下载填写)、成果统计表(附件7)及结题汇总表(附件6),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同时,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上做好网络填报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3.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和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未通过、撤销三种。
    4.凡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剩余项目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提交结题报告但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结题未通过的,将影响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主持人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结题。
    (三)中期检查和申请结题验收均须附成果佐证材料。教改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论文(结题项目必须要有1篇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教改项目密切相关且标明项目唯一资助的论文,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没有项目编号,需在发表文章时标明立项年份及项目名称)、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
教改其它成果和附件包括:①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②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附光盘和使用情况证明;③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四)2013-2016年已立项项目的成果统计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3-2016年立项的所有项目均需填报成果,因此,除今年中期检查和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外,2013-2016年立项的其他项目(含已结题项目,附件8)也必须填报成果统计表(附件7,成果统计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
    三、材料报送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教育厅要求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平台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1.往年项目信息填报
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6日-9月29日。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单位,学校将不受理该单位今年及以后项目的申报。
    2. 今年项目材料报送
    (1)各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五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并同时在平台中完成申报工作;
    (2)各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2)、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按中期报告书-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中期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3)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按结题报告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并同时在平台中完成结题申报及佐证材料上传工作;
    (4)申请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EXCEL格式)、结题汇总表(附件6,EXCEL格式)、2013-2016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EXCEL格式)各一式一份;
    (5)被推荐的新项目、申请结题验收项目的网上填报,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填报指南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2017年9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室),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项目材料以“单位全称-姓名”格式命名文档,按申报、中期检查、结题进行分成三个文件夹汇总;汇总表、成果统计表单独整理成一个文件夹,文件以单位全称-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统计命名)发E-mail至jyk@xt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联系人:岳慧君;联系电话:58292043。
    以上材料均可在“永利APP--教务处—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 

 

 
教务处
2017年7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的选派通知 下一条:“湘大足迹”征集启事

关闭

分享到
相关链接
  • 信息公开
  • 图书馆
  • 人才招聘
  • 三翼校园
  • 教育基金会

版权所有 ? 永利APP.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湘ICP备18021862号-2) 湘教QS3-200505-000059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058号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