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APP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促进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永利APP-【备用线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以下简称“辅修学位”)是指永利APP-【备用线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主修一个学科门类专业(即学籍注册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辅修永利APP-【备用线路】的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以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的学士学位。

一、举办资格与标注“辅修”字样。

4. 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但尚未完成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在主修专业允许的最长修读年限内以旁听的形式补修或重修所缺课程,学生旁听期间食宿自理、安全与行为责任自负。

5. 学生在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前提下,如同时符合另一个跨学科门类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则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自主选择一个专业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另一个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6. 如学生不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即使达到了另一个专业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也不能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7. 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辅修专业学位授予信息进行报送与)执行,本办法颁布之后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按本办法执行。

2.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
相关链接
  • 信息公开
  • 图书馆
  • 人才招聘
  • 三翼校园
  • 教育基金会

版权所有 ? 永利APP. 地址:中国湖南湘潭. 邮编:411105
  (湘ICP备18021862号-2) 湘教QS3-200505-000059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058号
   

XML 地图 | Sitemap 地图